【旅遊補助不應再扣營業稅】
去年武漢肺炎疫情全球爆發,衝擊各項產業,尤其旅遊業受嚴重影響。去年六月疫情舒緩後,交通部推出旅遊補助,藉此振興國內旅遊。然而卻傳出有地方國稅局認定,這些補助款需繳納營業稅,引發產業界反彈。
我獲知這件事情後,立刻與財政部賦稅署協調。依照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第一條規定,只有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,才需繳交營業稅。要求補助款也要繳稅,不止破壞政府補助的美意,也依法無據。
經過賦稅署檢討後,正式確認補助款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,我也在第一時間將這個正面消息向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、旅遊業的代表們說明,大家都鬆了一口氣。期待隨著全球疫情趨緩,政府與民間一起讓產業逐步復甦振興!